象牙塔

人生多的是眼泪。

相伴而行(四)

(23文)


杰森退了自己的房间,在提姆的强烈要求下,住进了一间二层复式小楼,带花园的那种。

“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。”杰森为提姆倒了杯茶,拒绝提供咖啡。

虽然遗憾不能喝咖啡,但是依旧坐着乖乖喝茶的提姆接话:“社畜也是需要休息的。所以,你的随笔写完没?”他挑眉,这么问道:“我可是期待很久了。”

是的,伟大的犯罪之都哥谭小王子还有个身份,一个在文艺领域很有名气的作家。

然而这件事,只有常年关注,并且习惯跟踪的红罗宾清楚了,杰森的作者马甲可谓是叠的像是笋一般,剥完一层还有一层,比他当卧底时叠的还要尽心尽力。

“没有。”杰森虽然的确喜欢写一些东西,发表自己的意见,还会在推特上评价餐馆,嫌弃自己的手下,但是最近他一直都没有动笔,他感觉自己几乎被老蝙蝠伤透了,所以连写东西的心情都没有。

“那么,为了寻找你的灵感,我们去查理大学,怎么样?听说今天下午他们在大剧院排演罗密欧与朱丽叶。”提姆这么说,并得到了杰森的赞同。

他们在大剧院消磨了一下午的时间,并且热烈讨论了剧情,从理性到感性快乐的分析了一通人物性格。

杰森和提姆坐在长椅上一起分析着时代背景的时候,发现周围已经有不少人围过来,他们中间在杰森说的兴起的时候还会鼓掌,举手问问题,最后变成大家一起的讨论莎士比亚的性格生平,文学价值。等到夕阳西下,大家才意犹未尽的纷纷散去,有一些学生还跑过来,向他致谢,赞美他对莎士比亚和文学的理解对自己论文的理解的帮助,或者说自己的教授讲课只会背书,完全不像杰森讲的那样娓娓动听,引人入胜。还有一个路过的教授死活非要加他好友,并邀请他来校讲课。

回家的时候,他们一起骑着自己临时买来的双人协力自行车,像是个傻瓜一样,排排坐着绕着湖,在晚风中一起笑着回家了。

路上经过一个小小的露天餐厅,那里正有一群学生在聚餐,他们一起招手,一个穿牛仔上衣的男孩大声的说:“哥们儿,这车不错,哪买的?”

“湖对岸的二手车店。”杰森也大声回应。

“那还有三辆。”提姆奋力蹬着车轮,也跟着大声回答。

“谢谢,祝你们约会愉快!”那个问话的人大声说道。得到了餐厅的学生此起彼伏的应合声。

杰森和提姆就在祝福声中离开了。

夜晚,他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了《雨中曲》,杰森一边抱怨着现在好看的电影真难找,一边做炸鸡和薯条的样子被提姆录了下来。他们一起分享着食物,把杯子里的可乐喝的一干二净,他们碰杯大声说着“Cheers!!!!”好像自己喝的是伏特加,而不是一杯可乐,然后一起大笑起来。

“晚安,提宝。”杰森窝在被子里,对同样窝在对面的被子里的提姆这么说,尝试入睡。

是少见的无梦觉,没有尖叫,没有窒息。

一觉醒来,是久违的神清气爽的感觉,如果没有提姆坐在一旁,一只手握住他的手,一边打着瞌睡的话更好,这只小鸟,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,看起来这样呆着很久了,他完全放松了,否则在自己睁眼的时候就能察觉到动静,他尽量轻手轻脚,但手指的滑动还是把这只瞌睡中的鸟宝宝惊醒了。

“大红,抱歉。”他慢吞吞说着抱歉,但是手愣是不肯放开杰森。

“我懂,和偶像睡在同一个房间,的确让人兴奋,不是吗?”杰森叹了一口气,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对方的头:“但是,你得让我做早饭,不然我们都得挨饿。”

提姆这才慢吞吞的把手放开,并且用一种困意绵绵的表情,试图挤进杰森的被子里。

杰森换好衣服后发现提姆已经自动钻进被窝里,闭着眼睛露出幸福的表情。

算了,算了!杰森头痛的钻进厨房,看在他看护了自己一整晚的份上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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